记者刘猛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海关总署近日宣布,自2026年4月1日起,全国海关将对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产品推行跨境退货模式。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货物退运(海关监管代码:9610)是指跨境电商企业向境外退运货物时,无需将货物退回原出口海关的监管模式。相反,您可以灵活地选择全国各地的海关口岸来处理退货和移民。此前,海关总署公布2024年《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发展跨境电子通关的公告》,明确国内20个海关直接管辖: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安昌、青岛、郑州、长沙、广州、深圳、黄埔。成都、乌鲁木齐将试点贸易零售出口通关退运监管模式 经过一年多的试验,目前已具备全国推广的条件。根据本公告要求,跨境退货仅适用于型号为9610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同时,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可以通过关区退回,且退回的货物只能退回至海关监管工作场所或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场所。跨境电子商务作为国际贸易的新业态,近年来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增长的重要动力。然而,随着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跨境退货问题也随之凸显。一直是困扰行业发展的问题和难点。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企业跨关退运模式打破了“货物退回原出口税区”的限制。企业可自主选择全国各地海关口岸办理退货,可大幅降低逆向物流成本、缩短退货周期、盘活海外库存、加速资金周转,解决困扰行业多年的“退货难、成本高、周期长”问题,大幅提升运营效率和国际竞争力。 “对于消费者来说,简化售后退货流程可以减少等待时间,提高消费者对海购的信任度和满意度。通过释放出口“最后一公里”逆向物流的瓶颈,我们将国际商贸大学国家开放研究院教授陈建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实现供需双方成本和体验的结构性优化。值得注意的是,今年2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跨境电商出口退运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跨境电商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六个月内,因下列原因原状退回的出口产品(不含食品),将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并结合国家海关出台的便利跨境零售出口货物退运的措施。订单电商,将形成政策的协同叠加效应,可以降低成本,提高跨境电商企业的联合效率。程建伟表示,多项政策的结合不仅会直接减轻企业的财务负担,还将深刻重构跨境电商的风险补偿机制。从成本控制的角度来看,出口退货税收优惠制度可以有效抵消退货、换货产生的额外税费,鼓励企业扩大SKU(库存单位),占领市场。从产业生态角度看,政策协同将帮助企业建立全球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提升中国跨国品牌在国际竞争中的可信度。通过这种低成本高回报效率的闭环设计,相关政策正在推动跨境电商从扩张模式向品牌高质量发展模式转变。
(编辑:何欣)